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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农业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”发放时间确定了,家庭农场可多领取!
来源 :   作者 :   发表时间 : 2018-03-03 09:39:51   浏览 :

  财政部、农业部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开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工作的通知》,按照要求,6月30号之前要将粮补发放到农民手中,耕地地力补贴是直接以“一卡通”的方式兑现到农户手中。

   

    大家都知道财政部、农业部印发了《关于全面推开农业“三项补贴”改革工作的通知》,将粮食直补、农作物良种补贴、农资综合补贴,现在叫做: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”。

 

   按照国家财政部、农业部的要求,6月30号之前要将粮补发放到农民手中,耕地地力补贴是直接以“一卡通”的方式兑现到农户手中


   2018年“农业支持保护补贴”(大家俗称的“直补”),现在自从改革后,有了很多的变化,那么今天和大家说说今年都有什么变化!

 

1

变化一:领取形式有变化

以前:单独发放粮食补贴。 

现在:粮食补贴、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项补贴合一,统一发放。

 

2

变化二:领取条件有变化

以前:只要登记在册的土地,都有补贴。

现在: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、计税耕地面积、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,具体以哪一种类型面积或哪几种类型面积,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自定。

 

 

 

 

3

变化三:补贴对象有变化

以前:只要是种地的农民都能拿到粮食补贴。

现在: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。

 

 

 

注意

 

1.补贴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,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,按承包协议处理。

2.抛荒地和非农业征(占)用的耕地不予补贴。

3.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,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,不予补贴。

 

这些情况领不到补贴

 

 

1. 耕地常年弃耕抛荒的。

2. 未经允许私自开荒的。

3. 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的。

4. 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。

5. 耕地转为设施农用地的。

 

这些农民可多领

 

   种植大户、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,能拿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,还能拿到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和土地承包补贴。

 

调整后的补贴

 

 

20%:新型经营主体,比如:合作社、家庭农场等。

30%:休闲农业基地建设、闲置房屋维修以及一村一品生产、加工等设备购置。

40%:以蔬菜、水果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,支持配置仓储、物流、加工、包装等设施设备。